会议费公开不应止于让公众看得到
近期,广州市41个本级部门及下辖区在政府网站上公开2014年部门预算时,除“三公”经费外,不少还将会议费单独列入。记者发现,广州市本级各部门会议费预算总额巨大,相当于“三公”经费的一半。
作为全国首个主动公开会议费的地方,我们必须要为广州的做法点赞,因为这不仅是对纳税人的尊重,更是政府信息公开的一种进步。然而,政府的行政行为是一回事,具体信息内容是另一回事,面对广州市2.26亿元的巨额会议费,要必要追问的是,这些会议费具体是如何花费的,信息公开的要求也不应止于让公众看得到,更要看得懂,能监督,所以,广州市公开会议费信息,还不能仅仅停留在几个数字上面,更要回应舆论的关切,否则这样的信息公开是没有意义的。
事实上,对会议费的管理,从中央到地方都有比较严格详细的规定,但实际上会议费的支出却花样繁多,比如招待费、公款旅游费、礼品纪念卡等开支,都可以摇身一变成为会议费,更有甚者直接套取现金,乱发补贴,这些行为在近些年来的媒体报道当中屡见不鲜。不得不说的是,这却都违反了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会计制度,不仅造成了资源浪费,更是与廉政建设背道而驰。
当然了,这里倒不是说广州市的会议费就一定存在这种行为,但就目前公布的数据来看,倘若不继续回应舆论质疑,就很难堵住公众的悠悠之口。比如花都区的2850万元会议支出就被政协委员调侃为“星级会议”,因为依据《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》,中央国家机关召开的三、四类会议每人每天不超过450元,规模分别不得超过150人和50人,据此测算,花都区每天有200多人在开会,超过了国家机关三类会议的规模。而根据广州市的会议费有关管理规定,以每人每天也不得超过280元,但按此标准,花都区每天参会人数则高达407人,比国家召开的二类会议规模还要大。
所以,假如不公开会议费的具体细节,消除公众的疑虑,那么会议腐败就不是公众的无端猜疑,在中央厉行节俭、反对浪费的要求下,尽管明目张胆的公款支出大幅缩减,但有没有摇身一变而“跑进”会议费里面,公众也不得而知。
应当说当下中国是一个公民权利意识觉醒的时代,公众理性能力的增强,客观上使得政府信息的单向传播难以满足公众对信息的渴求,这也势必会导致政府在面对公众质疑时显得捉襟见肘,在此语境下,就要求政府的信息公开不能是“一锅粥”地端出来,更应该给公众提供一个参与讨论的平台,而这也是信息公开要求。
现今我们都在倡导服务性政府建设,具体到政府信息公开行为,就应该体现为以沟通来计算民意偏好,这不仅是对公众参与权和表达权的尊重,更重要的是对公民理性乃至德行的滋润,这恐怕也是现代政治文明的精髓。因此,会议费等政府的信息公开,我们不是要数量,更是要看信息公开的质量,毕竟对舆论的沟通才是信息公开的进一步要求,也是舆论监督意义所在,若非如此,为了公开而公开,岂不是也成了另一种形式主义吗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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